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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永暉 - 人事會計 | 2019-04-25 | 點閱數: 384

主旨:修正「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
甄選分發實施要點」第七點規定,自即日生效,請查
照。
說明:檢送修正「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
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」第七點規定。

  • 1080425市內介聘積分審查補充說明(含研習積分認定).pdf
    1) 1080425市內介聘積分審查補充說明(含研習積分認定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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